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天使灵与我谈论了他们星球的居民如何生活。天使灵说,他们并非王国的臣民,而是被分成大大小小的社群,并在其社群中与性情相似的人来往。他们从脸和言语立刻就知道这一点,几乎不会出任何差错。然后,他们立刻成为朋友。天使灵还说,他们的交往令人快乐,他们在聚会时彼此讨论他们社群里发生的事,尤其天堂里所发生的事;因为他们当中许多人享有与天堂天使的明显交谈。
在他们的社群,凡开始胡思乱想,并由此意愿邪恶的人都从他们那里被逐出。他们独自离开,因而在他们社群之外,在岩石或某个其它地方中间过着悲惨的生活;因为这个社群不再照料他们。某些社群千方百计试图迫使这种人悔改;当这些努力被证明是徒劳时,他们就与这些人断绝联系。他们以这种方式未雨绸缪,防止统治欲或获取财富的欲望潜入;也就是说,他们确保没有人出于统治欲控制任何社群,进而控制更多社群;也没有人出于对财富的欲望窃取别人的财物。在那里,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财物,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好名声,也就是公义和爱自己邻舍的名誉。如果那些思想并意愿邪恶的人没有被赶出去,如果他们没有在刚刚开始时就谨慎而严厉地处置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那么心灵的这种快乐和平安就会被摧毁。建立帝国和王国的背后动机就是这些爱。在这些帝国和王国中,很少有人不想统治并占有他人财物。因为很少有人出于对公义、公平的爱而行公义、公平;更很少有人行善是出于仁爱,而都是出于对法律,或丧失生命、财富,或好名声和基于这些东西的名誉的畏惧。
4007.“有杂白纹的(母山羊)”表真理。这从“白”的含义清楚可知,“白”是指真理,严格来说,是指主的公义和功德,由此而指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3301, 3993节)。“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从主放射、为亮和白之源头的天堂之光表示真理。因此,凡被这光光照、变得闪亮而光辉之物都被称为主在人里面的公义和功德。那些出于良善承认并接受主的公义,并弃绝自己的公义之人尤以“义人”来表示,主在马太福音论到他们说:
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闪亮而光辉的“白”具有这种含义的事实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2)
这论及犹大,他代表主的爱之神性,在内义上代表属天国度,因而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眼睛比酒红润”表示神性智慧,“牙齿比奶洁白”表示神性公义。诗篇: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7)
“洗涤”和“比雪更白”表示通过接受并披上主的公义而从罪中洁净。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又: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4-5)
又:
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又买白衣穿上。(启示录3:18)
又:
有白袍赐给在祭坛底下的一切灵魂。(启示录6:9-11)
又:
我见他们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披着白袍。长老中有一位回应我说,这些披着白袍的是谁?是从哪里来的?我对他说,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9, 13-14)
又:
那七位天使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5:6)
又: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启示录6:2)
又: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1, 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白”表示信之真理,“白衣”和“白袍”也没有其它含义。不过,信之真理并不属于那些以为他们凭自己有信仰,因而靠自己有智慧的人,而属于那些相信他们靠主有信仰和智慧的人,信仰和智慧就被赐予这些人,因为他们根本不将任何真理或良善归于自己,更不认为他们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而有功德;尤其不认为他们由此而称义;而是把这些都归于主,从而将一切事物归于主的恩典和怜悯。这就是“披着白袍”,以及“因羔羊的血变得洁白”的意思。凡进入天堂者都会丢弃两样东西,即他们的自我和随之而来的自信,以及自我的功德或自我公义。他们会披上出自主的天堂自我,以及主的功德或公义。他们越是披上这些,就越深地进入天堂。这两样东西尤以“红”和“白”来表示;“红”表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爱之良善;“白”表示信之真理。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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